作者: 文●穆震宇 |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 – 2014年5月30日 下午1:49
晚婚族愈來愈多,生育年齡也不斷延後,二○一二年國內婦女生育第一胎的平均年齡三十.一歲,較十年前增加三.二歲,且三十歲以上才生第一胎的女性占了近四十六%,高齡生產的情形愈來愈普遍,懷孕過程及胎兒罹患先天疾病的風險也大為提高。
除了高齡生育風險之外,現代女性為了兼顧職場與家庭,常常蠟燭兩頭燒,久而久之健康也亮起紅燈。尤其在環境、遺傳與內分泌失調等因素下,女性容易罹患紅斑性狼瘡與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免疫疾病,女性乳癌的發生人數更是逐年攀升。
女性特有疾病 婦嬰險加強保障
面對無法預知的疾病威脅,提早規劃保險是補強醫療防護網最好的方法之一,金管會保險局也建議,已擁有壽險、意外險及住院醫療險等基本保障的女性,可考慮投保婦嬰險,針對女性特殊疾病,或嬰兒先天疾病加強保障。
國內有多家保險公司針對女性消費者推出婦嬰險,也有公司將婦女險與嬰兒險拆開來銷售,其中婦女險的保障範圍包括女性特有或常見的疾病,像是紅斑性狼瘡、乳房重建手術、懷孕期間特定併發症、特定婦科手術、類風濕性關節炎等。嬰兒險則是針對早產兒、嬰兒罹患先天重大殘缺提供醫療費用的保障。
此外,為了響應政府鼓勵生育政策,有些婦嬰險還提供「增產報國」獎勵,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每生育一胎,保險公司就會按保額乘以一定比例給付生育保險金,有的婦嬰險商品甚至按胎數加碼給付,例如第一胎給付一萬元、第二胎二萬元、第三胎三萬元,讓保戶「生愈多賺愈多」。
除了提供疾病及醫療保險金之外,許多婦嬰險商品也含有壽險成份,給付項目包括身故保險金、全殘保險金、滿期保險金及祝壽金,其中,滿期保險金的給付時間點又可分為繳費期滿及保險期間屆滿二種。
選購婦嬰險 掌握三大面向
市面上的婦嬰險商品眾多,若僅就商品名稱來看,較難分辨其保障對象與保障內容,舉例來說,有些商品名稱雖有「媽咪」字眼,但保障對象只有婦女,或只保障嬰兒,因此在選購婦嬰險時,應從三大面向掌握商品重點:
◎投保年齡及懷孕週數
一般醫療險被保險人的最高投保年齡可達六十五歲,但壽險公司為降低高齡生育的風險,婦嬰險的投保年齡通常不超過五十五歲,有些商品更把最高投保年齡壓低至四十歲以下。
此外,為避免發生逆選擇,例如產檢發現胎兒異常才投保,針對妊娠期間或胎兒提供保障的婦嬰險,壽險公司會限制投保時的懷孕週數,以市售商品來看,最多以懷孕二十八~三十週為限。
◎投保對象
婦嬰險投保對象可分為三大類,第一類只限孕婦投保,主要針對妊娠併發症提供理賠;第二類投保對象為一般婦女,針對紅斑性狼瘡、類風濕關節炎、女性乳癌等女性特有疾病提供保險金,但不含妊娠期間及生育的風險;第三類則是將妊娠、生育,以及女性特有疾病納入保障,保障範圍最廣。
◎保險期間
市售婦嬰險可分為終身險及定期險二種,其中,終身險的繳費期最長二十年,繳費期滿即可終身享有保障。此外,有些婦嬰險在繳費期滿會提供一筆生存保險金,有些則是每隔一段期間,例如每二年給付一筆健康檢查保險金,必須注意的是,雖然名為「終身」,但有的商品設有最高給付限額,例如被保險人申領的各項醫療給付累計達保額的三倍後,契約即宣告終止。
定期型婦嬰險的契約效期只有二~十一年,且大多屬於還本型保單,保險公司會在契約到期後,按所繳保費給付一筆滿期保險金,且不扣除契約有效期間申領的保險給付。購買這類保單的好處是保費有去有回,等於用利息錢買一段期間的醫療保障,不過滿期金成本很高,所以保費也相對較貴。
以三十歲婦女來說,投保不還本的定期型婦嬰險,每一萬元保額,保費只要二二八元,若投保還本型婦嬰險,則每一萬元保額,保費就要三八○○元,足足比前者貴了將近十六倍。
懷孕狀況多 準媽媽趁早保 必須注意的是,婦嬰險除了有懷孕週數的限制之外,保險公司核保時也會考慮孕婦的健康狀況,投保前若檢查出罹患妊娠高血壓、娠妊糖尿病等妊娠併發症,或發現胎兒有先天性重大殘缺,保險公司通常會婉拒承保,提醒有懷孕計劃或確定受孕的婦女越早投保越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