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衛生署的回函中有提到『如液狀製品供食用且不標示療效者,得以一般食品管理,不需事先向本屬辦理核備或查驗登記,請逕依本屬發行之「食品衛生法規彙編」或由本屬網站(www.doh.gov.tw)審核其衛生、標示及其他有關事項是否符合規定,若符合規定,始得輸入販售。』
至於海關方面由於進口的食品很多,所以海關使用抽檢的方式,查到不合法或有人檢舉後,查證屬實時立即處罰。除非是錠狀或膠囊狀(易與藥品混淆的形式),須特別報備檢查無誤方可入關。因此消費者可放心,本公司的產品都有美國的相關證書背書,且每年都需再次報備、檢驗,所以消費者可以安心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