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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

擦多傷身!食藥署抽驗 近3成指甲油含禁用成分【http://液態螺旋藻.tw】


記者陳鈞凱/台北報導
  愛美當心惹禍上身!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(8)天公布102年度化粧品抽驗結果,送驗880件化粧品中,有51件不合格,其中不合格率最多的就是美甲、指甲用化粧品,不少竟檢出含禁用成分甲醛、苯、汞等,長期吸收恐影響健康,還變脆易斷裂;另外還有宣稱燙睫毛產品,違規用不得使用的燙髮成分,爽身粉也生菌數超標。
  食藥署102年一共受理各地方衛生局、檢警調及關務署等單位送驗的880件化粧品,其中不合格51件,不合格率前三名,依序是指甲用化粧品的15.5%,眼部用及髮用化粧品的11.4%及8.8%。
  食藥署研究檢驗組組長陳惠芳表示,不合格原因以檢出禁用成分28件最多,其次為檢出藥品成分10件,另有7件宣稱燙睫毛產品,檢出燙髮成分,5件爽身粉生菌數超出食藥署公告的「化粧品中微生物容許量基準」。
  其中,以指甲油產品檢出禁用成分比率最高,占28.6%,檢出包括:甲醛、苯、鄰苯二甲酸酯、汞、甲醇及二氯甲烷等,多為化學溶劑殘留;另有6件洗髮沐浴類清潔用品也被驗出甲醛。
  陳惠芳說,化粧品含禁止使用成分,已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,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,所有違規產品也全部沒收銷毀。
  至於違摻藥品成分者,陳惠芳指出,以具美白去斑用途的對苯二酚及消炎用的類固醇各3件最多,其他還包括維他命A酸、抗生素、雌激素及Minoxidil各1件。依違反藥事法,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,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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